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C1Q*** | 2024-12-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