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B36*** | 2024-07-05 | 7011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