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AP*** | 2024-11-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