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B4Z*** | 2024-09-1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