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F1*** | 2024-07-2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F1*** | 2024-10-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F1*** | 2024-11-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F1*** | 2024-09-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F1*** | 2024-09-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F1*** | 2024-08-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F1*** | 2024-11-1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EF8*** | 2024-09-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EF8*** | 2024-10-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