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GV3*** | 2024-10-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