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19*** | 2024-07-0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