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GA*** | 2024-10-30 | 不按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