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S27*** | 2024-07-2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