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12*** | 2024-07-1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