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00*** | 2024-07-22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