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KXG*** | 2024-10-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未知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