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e9*** | 2024-12-03 | 駕駛機動車行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的 | 50 | 未知 |
浙be9*** | 2024-07-01 | 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