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42*** | 2024-11-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