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BJA*** | 2024-11-29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