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R37*** | 2024-12-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冀R6V*** | 2024-08-05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冀R6V*** | 2024-10-15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