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CDB*** | 2024-08-2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魯L55*** | 2024-08-25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