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8c*** | 2024-11-2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xiàn)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