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EG2*** | 2024-08-2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EG2*** | 2024-09-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