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D4E*** | 2024-11-18 | 違反機動車臨時停車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