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5R*** | 2024-07-04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50 | 2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