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NC8*** | 2024-11-29 |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 | 2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