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pf4*** | 2024-12-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zhǔn)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