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L·C***7 | 2024-11-12 |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