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NMY*** | 2024-10-3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不足20%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