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G99*** | 2024-11-1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