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桂AG5*** | 2024-08-1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桂AG5*** | 2024-08-1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桂AG5*** | 2024-10-0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