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CFD*** | 2024-11-0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