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cDM*** | 2024-07-0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遼C1G*** | 2024-12-25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遼C1G*** | 2024-11-03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