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D58*** | 2024-06-29 | 機動車在夜間或者遇風、雨、雪、霧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未按規定使用燈光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