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桂A95*** | 2024-09-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