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YKF*** | 2024-07-2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