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UX*** | 2024-08-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