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0C*** | 2024-12-17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