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6***7 | 2024-08-0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