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N·P***0 | 2024-10-26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 | 200 | 未知 |
粵N·P***0 | 2024-10-10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