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Q·U***7 | 2024-08-12 | 機(jī)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bǔ)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jī)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