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V·W***6 | 2024-11-1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