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E·9***4 | 2024-07-11 |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 100 | 未知 |
粵H·R***9 | 2024-12-22 |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 100 | 未知 |
粵W·S***6 | 2024-09-25 |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 200 | 未知 |
粵W·M***0 | 2024-09-17 | 未隨車攜帶駕駛證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