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N***3 | 2024-09-16 |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nèi)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