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0***7 | 2024-07-10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