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2***S | 2024-12-0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 150 | 未知 |
川A·H***4 | 2024-10-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 150 | 未知 |
川J·G***5 | 2024-10-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 | 150 | 未知 |
川TR3*** | 2024-07-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道路上〕 | 150 | 3 |
川LRT*** | 2024-08-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11-0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09-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11-2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09-2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10-0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08-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07-1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11-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07-2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10-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09-0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10-1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07-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09-17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川LRT*** | 2024-07-1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80公里/小時(含)以下的〕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