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8***0 | 2024-09-1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