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G·U***5 | 2024-11-15 |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