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H·7***0 | 2024-08-19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