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陜E·D***7 | 2024-11-2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