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K·1***2 | 2024-10-12 | 不按規定停車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