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J·Z***7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