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豫NF8*** | 2024-10-24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豫NF8*** | 2024-07-16 |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京L71*** | 2024-07-0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