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A56*** | 2024-10-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吉A56*** | 2024-10-26 | 200 | 3 | |
吉A8R*** | 2024-11-0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